《生态毒理学报》
文章摘要:生态环境层面的城乡融合作为城乡全面融合的关键环节,是破解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的路径,也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统一的过程,基于此,环境公平理应成为其价值依归。环境公平理论内在契合城乡融合的发展需要,其关于制度、分配、程序、承认维度的探讨与城乡融合深度与广度形成了密切关联,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价值检验依据。以环境公平为视角,观测到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受城乡二元结构惯性影响,城乡环境治理中权力结构与制度公平、资源要素与分配公平、参与水平与程序公平、身份地位与承认公平之间的张力,日益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阻滞。据此,建议以环境公平为导向,在城乡政策融合、要素融合、机制融合与身份融合的多维实践中推动生态环境层面城乡融合的实现。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6195/j.cnki.cn36-1328/f.2021.05.71
论文分类号:X321;F323;F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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