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毒理学报》
文章摘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我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行动的重要一环。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推动下,近年来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量建成,但由于法规标准、管理保障机制等的相对滞后,影响了现有设施的长效运行,亟待探索并建立因地制宜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省级管理体系。浙江省作为全国首个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对其专门立法的省级行政区,经过十几年的摸索,初步形成了“以条例为抓手,以标准体系作指导,以运维管理体系作保障”较为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体系。详细梳理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维管理发展历程,系统总结了浙江省在颁布条例、建立标准体系及运维管理保障机制方面取得的进步与积累的经验,提出了顶层设计先行、重视试点示范、政产学研深度融合3点建议,可为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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