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毒理学报》
文章摘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了检察机关与河长办、河湖长制成员单位的协助配合与监督制约,推动了河湖管护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本文梳理了检察机关参与河湖长制的主要形式,总结了检察机关在推进河湖长制中发挥的主要作用,选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提炼了流域协作、区域协调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及经验做法,能够为健全完善行刑衔接,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提供参考借鉴。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TV213.4;D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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