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毒理学报》
原标题:蒸湘法院执行增殖放流,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3000余尾鱼苗被人工放流至蒸水流域。
红网时刻衡阳3月20日讯(通讯员 何俊 记者 宋美君)近日,在蒸水河南岸铜钱渡大桥水域附近,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干警与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将价值2000元约3000余尾的鱼苗进行人工放流,帮助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修复。
2020年12月8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生、彭某辉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告人刘某生,彭某辉于2020年4月两次在蒸湘区雅士林桥下蒸水河南岸进行非法捕鱼活动,被衡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巡逻人员当场查获。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生、彭某辉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采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在禁渔区、禁渔期内进行捕捞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因该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判令两名被告人在蒸水河流域进行人工放流价值2000元的鱼苗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近年来,蒸湘法院为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本次开展放流生态修复行动,既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依法惩处,也旨在达到警示教育目的,推动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何俊 宋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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