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毒理学报

法护一江清水 共促生态文明 

来源:生态毒理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31

□ 普法·特稿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 通讯员 吉宏莉

“我原先是渔民,退渔上岸后,成为一名长江沿岸垃圾清洁员兼护渔队员。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我们要更加遵守法律规定,不能往江面随意扔垃圾,不要随意采砂、随意捕捞,共同保护好母亲河。”3月1日,在长航公安南通分局警备码头,护江普法志愿者费长中在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启动仪式上,发出这样的倡议。

江苏南通地处长江入海口,拥有166公里长江干流岸线。中央就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后,南通市积极响应中央决策,构建了长江大保护普法依法治理体系,以“使命必达”的责任感筑牢长江大保护法治根基,努力跑好长江大保护的“最后一棒”。

其中近期举办的系列活动包括发布长江保护普法动漫形象江小豚、发布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向长江保护普法志愿者授旗等,将长江保护法的集中宣传引向高潮……

打好法治宣传“主动仗”

结合具体案例将长江大保护的法律道理讲深讲透,将执法司法过程变为普法释法过程,已经成为深化长江保护普法的常规动作。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吉某夫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长江水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两被告人采取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公开巡回审理两起非法捕捞案件,近期在海门区三厂镇青龙港村村委会举行的涉渔集中巡回审判首日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当天的巡回审判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三厂街道机关代表、当地餐饮经营业主代表、村民及渔民代表等近200人旁听了整个庭审,现场感受破坏长江违法行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大家都有了更真切的体会。

自南通市启动“十年禁渔——非法捕捞案件沿江巡回审判”活动以来,通过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作用,精心挑选沿江村居、码头、农贸市场等场所,以沿江群众为主体,制作宣传海报、进行庭审普法、强化以案释法,做到每日一报、每案必宣、全程报道,有效扩大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2019年,南通市委依治办、市法宣办、长航公安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长江大保护职能部门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创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普法工作,为长江大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一《意见》的出台实施,搭配“硬核”推进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长江大保护的普法圈更广、向心力更强。

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实施前夕,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市委依治办、市法宣办、市法学会相继牵头举办不同层次的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法院、检察院、公安等10余家部门聚心聚力聚智,共商打好新时代长江大保护整体战、主动战的具体思路和举措。

南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长航公安南通分局迅速结成普法联动合作“朋友圈”,先后赴海奥船舶基地、2号锚地等船民集中区域发放宣传资料,宣讲长江保护典型案例;组织非法采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身说法,邀请沿江退捕渔民、江上船民、餐饮业负责人、水产品经营业主等参加。线上线下、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立体式”普法的涓涓细流,正给予着长江更立体更周全更深入的法治保护。

奏响法治文化“创意曲”

南通滨江环境发生“沧桑巨变”因何而来?很多生动故事诠释了其中秘密。

总建筑面积9926平方米的南通环境教育馆坐落于毗邻长江的中央创新区环保公园内,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环境教育馆。“环保公园内空气清新,有空还能到环境教育馆里走走看看,学习环保知识。”家住中南世纪城的施先生经常带着家人到环保公园内散步。

走进馆内发现,这里充分运用图文并茂的实物标本、艺术场景、多媒体等手法,让参观者不知不觉地融入生态文化氛围中。市民节假日徜徉于环保公园内,地球村广场、风能小广场、生态桥等场景,处处传递着环保理念,成为公众日常学习法律、休闲旅游的好去处,至今游览量达83万余人次。

在如皋市长江镇建设的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内设的长江大保护法治教育馆法治气息浓厚,展陈设置着全球生态环境情况、长江大保护刑事打击、公益诉讼和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企业环境评价、保护长江互动承诺等8大板块内容,滚动播放着守护长江宣传片,将生硬的法治道理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展现在群众面前,有效提升了长江保护法治文化的供需对接度、精准供给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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