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毒理学报》
“十三五”以来,由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自主验收问题率高达71.4%。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开通报了2020年11月至1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19个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部审批的35个重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结果。
检查发现,35个建设项目中有25个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存在问题。生态环境部公开曝光了25个违法项目及涉及的违法问题。
生态环境部指出,问题的出现反映出部分地方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和建设单位还存在着环境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形。生态环境部要求地方对25个违法项目进行处罚并跟踪监督。
未落实主体责任10个项目被点名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检查发现部分建设单位未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个别建设单位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未编写环保篇章,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生态环境部举例,正在广东揭阳市建设的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就存在这样的问题。
生态环境部介绍,这一项目中的产品码头、原油码头,炼油区一联合3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一联合常减压蒸馏装置、三联合催化汽油加氢装置初步设计文件中无环保篇章,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炼油区七联合初步设计文件中没有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投资概算。
生态环境部在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及规模。
生态环境部指出,新建北京至唐山城际铁路项目、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变更、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煤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山西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小回沟矿井300万吨/年新建工程变更项目、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陕西省泾河东庄水利枢纽工程、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小保当二号矿井建设工程等9个建设项目存在这类问题。
“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小保当二号矿井建设工程尤为典型,该项目规模由年产原煤800万吨变为1300万吨、开采煤层由7层变为9层、增加一台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新建回风井乏风余热回收系统。”生态环境部指出,这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检查还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在自主验收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结论可信度低等把关不严问题较为典型。
生态环境部说,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项目、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煤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宁波-舟山港外钓30万吨级油品公共码头项目、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寺煤矿工程变更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环评变更暨煤泥综合利用项目等5个项目存在这类问题。
生态环境部特别指出,山西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小回沟矿井300万吨/年新建工程变更项目较为典型,该项目未落实环评批复要求,擅自将原煤破碎筛分系统设置的布袋干式除尘系统变更为湿式风机除尘系统,将矸石井下充填变更为承包给山西鑫泰建筑公司建筑有限公司处理,将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为7200立方米/天变更为576立方米/天,既未按照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进行处理,也未在验收中予以说明,但却在2019年9月23日通过自主验收。
山西一项目未检投产长期未整改到位
生态环境部表示,检查查出部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不足,“重事前、轻事中事后”的现象依然存在,未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投产或使用中落实环保“三同时”及各项环境管理规定情况认真逐一开展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大量存在。
生态环境部透露,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中国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优化调整(中国石油-沙特阿美合资云南1300万吨/年炼油项目)4个项目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平均每月检查一次,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不落实问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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