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毒理学报

检察推动“设点”守护南太湖水生态 

来源:生态毒理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14

近日,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罗溇水闸堤岸边,太湖流域禁捕以来全省首例非法捕捞太湖水产品案的当事人家属,代替正在服刑的当事人,履行了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义务,将2万余尾鱼虾苗放入太湖,用以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和河流生态。当日,南太湖首个水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揭牌成立,这也是吴兴区检察院在加强太湖流域司法保护过程中的全新探索。??

2020年10月,吴某某伙同张某某等6人,采用放置地笼、投放剧毒农药及掺有剧毒农药的煤饼等方式,先后4次在吴兴区南太湖水域非法捕捞太湖野生虾共计300余斤,价值1.8万余元,销赃非法获利1.6万余元。经审查,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吴某某先行起诉,并对其余5名犯罪嫌疑人视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今年2月8日,法院依法判决吴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如何做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相结合?在对吴某某开展法治教育,说服他自愿承担修复责任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对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确定在吴某某服刑期间,由他的家属代为履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义务。??

同时,为进一步保护水生态环境,吴兴区检察院联合水利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吴兴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还将针对案件中存在的使用农药非法捕捞太湖野生虾并销往本地水产品批发市场等问题,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我们以太湖十年禁捕、水生态治理、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为契机,推动在太湖沿岸设置‘南太湖水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进一步促进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吴兴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寅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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