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毒理学报

有的地方政府非法批地 有的地方破坏生态造地 

来源:生态毒理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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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对公开通报的57起典型案例持续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督察地方政府查处职责落实情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

□ 焦点案件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违法占地动辄几千亩,甚至包括永久性基本农田。2020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的土地例行督察时就发现多起这样的案例。自然资源部指出,从督察情况看,一些地方在耕地保护中存在重大问题。就这些重大问题,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57起典型案例。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严格耕地保护,但一些地方仍然违法乱占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非法批地;有的应付干扰督察,对督察指出的问题做虚假整改等。这位负责人说,这些问题57起案例中均有涉及。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对这57起典型案例持续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督察地方政府查处职责落实情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

违法占地数千亩造湖造景

2012年至2020年5月,云南省保山市及隆阳区住建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隆阳区青华街道官田、打渔社区及河图街道土地6649亩(其中,耕地5958亩含永久基本农田5212亩)建设青华海湿地公园。实地已建成湖体、道路、停车场、游客中心等,占用耕地挖田造湖面积达1652亩。

无独有偶。2020年2月,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丽区无瑕街道新袁村、官房村和小北庄村土地2323.9亩(其中,耕地1431.2亩)建设古海岸湿地绿廊起步区项目。实地已被绿化景观、种植树木、硬化道路、栈道和临时工棚等占用,并在新增耕地上挖田造湖面积242亩。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指出,东丽区对新增耕地后期监管不力,且未及时制止查处擅自占用新增耕地行为。截至今年4月,违法项目仍在建设中。

2015年8月起至2019年7月,山西省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晋源区金胜镇、义井街道、罗城街道、晋源街道4个镇(街道)12个村土地3794.38亩(其中,耕地1500.30亩)挖田造湖建设晋阳湖公园并扩建湖面。实地已建设水面、树木草坪等绿化景观、硬化广场、水幕投影景区、沙滩浴场、儿童乐园、健身休闲设施、便利亭等。晋阳湖公园扩建水面占地712.96亩(其中,耕地416.84亩)。

2015年至2018年,浙江省金华市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婺城区苏孟乡马鞍山村、项宅村等村土地2036.79亩(其中,耕地1126.04亩)建设湖海塘公园,实地已建成人工湖和绿化景观。其中挖湖342.78亩,占用耕地267.50亩。

2016年至2019年,浙江省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上虞区海涂九六丘、新港农场土地2027.68亩(耕地1171.29亩)建设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生态湖景观工程项目。实地已建成人工湖和绿化景观。其中,挖湖1334.95亩,占用耕地582.13亩。

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青海省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郭勒木德镇新村土地1650亩(耕地414亩)建设小岛人工湖区域生态湿地公园,实地已建成人工湖、景观绿化、观光道路、活动广场等景观设施,其中,人工湖面积437亩。

据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2020年的例行督察中发现包括上述案件在内的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造景问题28个。

多起案件涉及违法批地

从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的57起典型案例看,有多起案件涉及政府违法批地。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委、县政府主导违法批准占地建设嘉丽泽生态园区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政府违法批地案件。

针对这起案件,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指出,2003年5月至2018年10月,嵩明县委、县政府以违规出让、收储后转租,或默许项目业主违法租赁等方式,将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国有农用地交给项目业主建设嘉丽泽生态园区,违法占用嘉丽泽农场土地7039亩(国有农用地6752亩,含耕地3676亩)。实地已建成会议中心、商品住宅、跑马场、高尔夫球场等。

自然资源部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这起案件违法状态长达10多年。

被自然资源部公开点名的地方政府违法批地案件还有甘肃省兰州新区管委会非法批地以及浙江省及部分县政府非法批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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